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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警方认定邓玉娇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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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警方认定邓玉娇防卫过当

专题:女服务员刺死官员
湖北警方认定邓玉娇防卫过当
内容来源:新华网
[2009年5月31日 22:31]
新华网武汉5月31日电 由湖北省恩施州公安机关组织侦办的“邓玉娇案”已侦查终结,于5月31日依法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公安机关经深入侦查,全面收集证据,认为邓玉娇在遭受到黄德智、邓贵大强迫要求陪其洗浴,被拒绝后又拉扯推搡、言词侮辱等不法侵害的情况下,持刀将邓贵大刺死、黄德智刺伤,其致人死伤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案发后,邓玉娇用自己的手机拨打110报警,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具有自首情节。
公安机关根据律师的申请并考虑到邓玉娇的身体状况,对其变更了强制措施,实施监视居住。目前,邓玉娇由家人陪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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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的结果出来了,鉴于此前种种,不出我所料。就算官员没死,只是受伤,也会判防卫过当,因为两人并没有弄伤她或者扒光她衣服。
这件事矛盾的纠结点就在于“女服务员刺死官员”。如果是“某女干部不畏强暴,刺死刺伤两流氓”,说不定还会受嘉奖。
民心是杆秤。相对于先知先觉的知识精英们,群众20年前没有一起走上街头,当权力影响到他们切身利益时,某些东西终于被触动了。国人是温和的,绝不会象“波士顿倒茶事件”般奋勇,所以某些人最多给此案“公正”的判决,而不是民众期望的判决。
邓玉娇最终将被判“防卫过当”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执行,我估计。

[ 本帖最后由 bilara 于 2009-6-1 09:4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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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结果早就在意料之中,跟官员斗,老百姓永远是受害者!事情搞大了,才这样,大家试想一下如果此时没曝光,小邓还不是死的更惨!政府应该对一些黑暗势力下狠手了,比如小偷,以及抢劫等等!官员永远是这边倒台,那边再起,就像三鹿奶粉,据说被降职的官员调到其他地区任职了,而且官位还上升一级,简直无法理解!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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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位过当了,也是人都刺死了,现在需要像这样的人站出来敢于说不。缓刑两年,应该有机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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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卫过当?
判决还算公道
中国的法制还是不是很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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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王八羔子,荒淫无道,官官相护,必遭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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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姑娘面临强奸,一对三,防为怎么过当,否则被奸;简直就是社会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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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容情,可邓玉娇案件如果没有被媒体追踪报道,那么女服务员会是什么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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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古如此,民不和官斗,民和官都有几个能有好下场的?哎!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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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规则说了,有黄金的人制定规则!
有黄金的人就是有钱人,有钱人制定规则,规则既然是有钱人制定的,只能是约束老百姓的,不能约束有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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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没必要把什么事情都看作是什么什么要保护什么。弱者并不一定就是代表着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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