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作之合 发表于 2015-1-26 18:34   全显示 1楼
得怎么表达这种再次看到连载的欣喜呢?实在想不出来!但是,高兴!!!
0
天作之合 发表于 2015-1-27 17:10   全显示 2楼
遥想当年偶遇此文,这酸爽!陪伴过无日夜,也曾和性大成都-重庆的互动,也曾因号码被盗与性大断了联系,也曾默默追,默默守,默默忍耐不敢催,而今终于更新,万幸!更加欣喜的是,太监的可能性,因为这次更新大大减少,赞!
0
天作之合 发表于 2015-1-28 10:41   全显示 3楼
性大,我是马放南山!难得你能想起来:)
0
天作之合 发表于 2015-1-30 11:06   全显示 4楼
小说不是众筹,并不是说不能考虑读者的意见,但是真正明白小说目的的人,是作者,所以,提建议的时候,可以更讲究方法,更理智更明白自己的位置。《情天性海》这部追了几年的小说,一方面好在情节引人入胜,角色鲜活分明魅力十足;另一方面,也可以说价值更大的一方面,是创造了一种价值观,一种生活方式。鉴于此,静待作者发挥,好过干扰作者意志。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0
天作之合 发表于 2015-1-31 12:42   全显示 5楼
有个成语叫“一叶障目”,想必大家都知道,有时候就是这样,对于完整的一部小说来说,对片段情节的讨论,其实意义不大!就好像之前宁卉假偷情的那次,大家认为她不该和牛导偷情,可实际上,事发有因,顺理成章。这次也是一样,不要着急,等作者写完了再说。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0
天作之合 发表于 2015-2-5 11:25   全显示 6楼
本文就是一个南大才子和曾媚的价值观的传播过程。
0
天作之合 发表于 2015-2-13 14:09   全显示 7楼
好了,让争论告一段落吧!作者是作品的监护人,读者是作品的信徒,期待即可。
0
回复帖子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