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1-6 11:49   全显示 1楼
版主留言
xjjps(2009-1-6 20:43): 虽是交流贴,但也需要符合版规,这次警告,再犯将严惩…… 或者同意其他人的回贴,也可以引用,再加上自己的想法。
并非一定要发主题贴,用心回复,喜欢的贴子送个红心,这样也是对开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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