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看过之篇文章,每看一次就会有新的体会。
一是很真实,相信文中的每个细节都是很真实的,因为不是真实的,就写不出来,比如在办公室做,沙发上留了个迹,比如在宾馆的卫生间,抚女方的阴部及描写,再比如在女方家,孩子发现他爸来了,就给妈通信等;
二是本文是男女感情特别是性开放的先驱和吹鼓手,请看下面的这段话:“我与彩霞已性交三次了,但没有一次是放开干的,俩人没有一次真正过足瘾,原因主要是环境恶劣,怕出事不敢脱光衣服,没有地方平躺,那个年代不象现在社会这样开放,可以上宾馆开钟点房,那时男女住宾馆是要结婚证的,若大的世界是没有情人偷情的地方啊”。“我匍在她的的身上,和自已深深爱着的漂亮女人作爱是多么的消魂,多么的有滋味,自古至今的许多英雄豪杰拜倒在女人的石榴裙下一点也不奇怪,有多少人为了这一刻偷情苟合,私奔、徇情闹得流离失所家破人亡,难道不值得敬仰不值得同情吗?又有多少的亡灵为了追求这一刻而杀人越货,演出了多少的人间悲剧,难道我们的社会不可以给他们宽松一些的环境,因此减少以至消除这些悲剧的发生吗?”
现在男女登记住宾馆,不用结婚证了,钟点房到处都是,有情人偷情苟合很方便,难道我们不应该记住本方作者的呐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