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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风] 【妻子的欲望】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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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szxcasd 于 2011-4-6 12:42 发表

首先谢谢L兄和土兄的支持,小弟的文章会写下去,其实构思的也差不多了,只是结局颇为难,晨和贺之间,小弟暂时没有找到一个合适而不俗套的情节,让两人复合,逆天的情节永远俗套,而让贺完全放下也难,要不然原文也 ...
呵呵,我们就静待W大的佳音了,不过我个人有点建议,现在的小说真的是精品不多,大部分都是象当今社会一样,“山寨、水货”在泛滥,建议W大想清楚才下笔,毕竟,我们大部分观众都想看到精品。就象《我》文一样,色不色的倒没所谓,但一定要展示出夫妻间的重点“真诚、忠诚、信任”,我觉得,只有这样的作品才有生命力。
   另对W大所说的“我的观点就是别以爱情的名义背叛婚姻,我看了些这类型的书,感觉很搞笑,作者们经常用出轨者与第三者之间看似天经地义,坚贞不逾的所谓爱情,去掩盖背叛者的无耻。真不明白那些作者是为了告诉读者爱情的伟大,还是爱情的无耻。对于嫣的为性欲而出轨,就更不理解了。似乎出轨无罪,偷情万岁的意思。”我表示十分赞同,W大简直就说出了我的心里话,我以上说了很多,想表达的意思就是这样,“别以爱情的名义背叛婚姻”合不来或者说别有真爱了,可以先离婚,再开始寻找自己认为的真爱,千万别想一边享受婚姻带来的安全、舒适,一边又想寻找婚外的刺激;“出轨无罪,偷情万岁的意思”就更是令人困惑,我个人认为,现在论坛上对嫣的维护就更是这方面的代表,明明就是嫣伤害、背叛、侮辱梁在先,怎么好象嫣是梁的受害者,梁是加害者一样,嫣做什么错事都有人为她找借口开脱,嫣偷情、通奸倒象真的无罪一样,真的搞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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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土化成沙 于 2011-4-6 13:39 发表
  W兄(不称W大可以吗?)

  很高兴你有续写的意图。我很喜欢《我》,它完全改变了我对色文的阅读方
向,期待你的精彩大作。提个不成熟的意见,天一生水兄弟曾经说过,续写不能
是套用原人物名称的另一个 ...
呵呵,说起呆子可不止土大一个哦,我与W大在前段时间也被批为卫道士呢,所以,我也是呆子中的一员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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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兄弟,我想你误解我了。

  我和你一样强调对婚姻的忠诚,一样谴责出轨,我绝不是认为「出轨无罪,
偷情万岁」。我不是对嫣进行无罪辩护。

  我是想说是:

    1、梁不想放手,嫣想回家。

  2、嫣也是受害者,大家把攻击目标对准嫣是不对的。佟才是始作俑者,才
是元凶。将谴责的目标对准佟,对他的犯罪心理进行剖析,并针对这种贱人寻求
应对之策,才是正道。不敢攻击强者而攻击弱者是不道德的。

  3、梁想挽回这个家,想拯救嫣。把嫣一棍子打死是简单的,也是省心的,
更容易寻求自我的平衡。但对于梁的问题的解决是于是无补的。这种简单粗暴的
方法,只能使每个出轨家庭只能走向破裂而没有其他出路。问题是生活中,舍不
得放手、双方也不愿分离的情况还是存在的。

  从流大行文上看,就是这种情况。从流大的行文上看,似乎有往光明走的倾
向。我觉得流大很勇敢,在走一条与其他绿帽文截然不同的路,救赎之路。这在
其他作品中都没出现,也是现在传统道德无法回答的问题。所以,我想抛砖引玉、
集思广益,和大家探讨救赎的可能性和途径,为流大的创造贡献自己的一点绵薄
之力。(当然,如果流大不是这样想,那是我自作多情了)不过这首先就要过自
己这一关,并有一个适当的舆论环境。

  L兄弟,事不关己,当然可以做出冷静的判断,但做出的决定对各方的利益
的损害应该在事先有所考虑。再者,如果是父母,对自己犯错的孩子就能一棍子
打死?这时道德判断是其次的,解决的方法才是首要的。梁对嫣现在就是如此。

    很冒昧的问下,如果把你代入嫣,你会如何做?能告诉我做决定的理由吗?

  以上是我的一点看法,不知道言语中是否有冒犯兄弟。如果有,这里先向你
赔礼了。如果你不接受,那我就鞠躬了。

  从流大行文上来看,他对生活有很多独到的见解,见识远高于你我。从看
《妻》文以来,我想了很多东西,也学到了很多东西。论坛里也有很多兄弟说看
完《妻》文后才注意对家的珍视和对婚后爱情的经营。而这些,都不是那些板这
面孔说教,遇到问题又无能为力的传统道德所能做到的,流大作到了,你说,我
不应该尊重他吗?

  把传统道德拿出来,与现实问题碰撞,才能真正做到扬弃,做到发展,做到
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才能真正提取出有用的东西,才不是如魏晋士族般坐而论
道,夸夸其谈;解决问题,百无一用。遵循道德,不是为了让自己成为和死人没
什么差别的圣人,而是为了更好的生活。

  最后,我奢侈的希望,我对文章的理解是没错的。不过就如G兄所说,我们
不应该用自己的分析影响流大的创作。静候他的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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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szxcasd 于 2011-4-6 14:31 发表

土兄的观点其实我是赞同的,我并不希望把嫣写成那么不堪。先说晨,我也认为晨对巩不是,也从来就没有过爱,但是这是我们旁边者的认知,在晨出轨那一刻,至少她自己认为自己是爱的,而可笑的是她把这种爱建立在了她 ...
确实就象W大所说的,嫣不是白痴,她可是近30岁的人了,心智都已经成熟了的,有足够的能力去分辩是非了,如果说嫣真的搞不清楚出轨是对丈夫、对家庭是最大的伤害的话,那就什么都不要说了,嫣就是痴呆一个,不是正常人了。“嫣任何主观的出轨行为都是她不可原谅的最大原因。”这也是我一值都认为嫣不可原谅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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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度有些慢,呵呵,這是最近個人比較關注的文章,感覺很真實,很刺激!
不過感覺作者對於人物內心的描寫有點兒拖累情節的發展了,文章的進展很慢,總感覺作者似乎還沒有整個
勾畫好全部情節。
以上僅僅是個人感受,還是和期待這部小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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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夫妻关系,总是把“沟通”放在嘴边,总觉得挺可笑的,沟通是手段不是和谐的夫妻关系的建立基础.那么什么是基础呢?我想,应该是真爱吧”
     沟通很重要。尤其是在夫妻间时间长了,感情渐渐冷却之后。爱是基础,这不假,但是爱情需要维护,需要经营。而沟通则是维护和经营爱情最有效的方式(之一)。这并不可笑。很多事情,就是自己总以为对方会那么想,于是自己藏着掖着,不说。结果导致了很多不应该出现的事情一下子全都出现了。就像小说中很多人物的忏悔:如果当初我们把这个问题聊一聊,深入的谈一谈,或许就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了。
    这一点,我想言和嫣是如此,贺与晨也是如此。当然,现实生活当中,别说夫妻了,朋友,亲人间也是如此。就好像西方的大师们讨论公关,比如艾维-李和伯内斯等人的看法——公关去掉商业和政治那层皮,剩下的最简单也是最淳朴的,就是“对话与交流”。

[ 本帖最后由 hxz8106 于 2011-4-7 07:3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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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兄
首先严正申明,我不是什么“大”。
其次小小申明。刚看了你的新回复。你是厚道之人,是我多心了。
最后提问,我们间的争论,永远遵循“君子和而不同”的原则,可以吗?
与智者交流,乃人生一大快事啊。可惜我不会喝酒,否则当饮一杯。

有个问题,想与兄交流一下。
之前有兄弟说,欲望谁都有,但想和做是两回事,我深表同意。对于做,我的理解是没有肉体的进入。
那么,对于网恋和网婚,你觉得是出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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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土化成沙 于 2011-4-6 14:46 发表
  「现代社会对于女孩子来说实在是太宽容,解放妇女解放得太过度了,使到
现代社会的女孩,就象是无赖一样,对生活的态度,不知对已负责,对人负责,
往往是害人害已」。我觉得不是这样,现代社会是道德观、价值 ...
呵呵,看来我与土大的观点真的存在较大的差异啊,我说服不了你,你也说服不了我,那就让我们都求同存异吧。
    不过,我接受土大你的另一个观点,身不由已的开放身体,确实不是女人的错,我的原意是认为,不自愿的性行为,不能算是开放身体,只能算是失身而已,但想深一层,这也不是绝对的,谢谢土大的指点,但其它的意见,我还是持保留态度,毕竟,有因才有果,就象文中嫣与苏晴这样的出轨、通奸行为,作为受害者的丈夫,放弃她们离婚都不为过,大道理我真的写不出来,打个比方吧,就象日本侵略中国时,我们不去同情千千万万被害的同胞,反正去同情因为日本自己培养出来的军国主义所带来的对日本本土的攻击一样,有因才有果,不是日本侵略别的国家,那来的对日本本土的军事打击呢。比喻可能不太适当,但道理上土大应该明白我想要表达的意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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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226楼
“有能力明辨是非”和依是非而作是两回事。我们生活中的很多事我们知道是错的,你就能事事都按照书上教你的方法做吗?我自认我不行,所以我自认只是个软弱的人。还是那句话,希望所有批判嫣的人将自己代入嫣后再回答这个问题。
228楼的兄弟
你的观点,我高度赞同啊。在其他地方看到你睿智的回复,就很想与你交流。果然,你也来了这里。


L兄,你又称我为“大”了,我抗议。
求同存异,那是自然。
现在我的观点是:现阶段,不是不能做道德判断,而是不应该过多的纠缠于道德判断。对于一个想复合又存有心结的家,如何可以救赎?你有兴趣从这个角度讨论吗?

[ 本帖最后由 土化成沙 于 2011-4-6 21:3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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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UXING 金币 +10 鼓励 2011-4-6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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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土化成沙 于 2011-4-6 15:07 发表
回W兄
tyen兄在他的故事里说过,女人想要的,是控制自己的命运。我想可以从这个角度和你探讨一下。
1、当嫣最初的幸福,有梁对自己童年的补偿因素在内的被幸福,这个不可控因素,应该是嫣最初的隐忧。
2、当被药奸 ...
不太同意土大的意见,1、3我没有什么意思,持保留态度吧,第二条我个人认为不太妥,因为,嫣不是白痴,她不会不知道她的行为代价有多大,伤害丈夫有多深,侮辱丈夫有多严重,嫣作为一个成年人,完全知道后果与对丈夫的伤害的,但她却偏偏宁愿伤害、欺骗、侮辱自己的丈夫、家庭,也不愿拒绝佟的性爱要求,一而再、再而三的开放自己的身体给别人享用,这表明这里面还有她自己本人的意愿,这都不是可以用善意或独自面对解释得通的,相反,如果嫣付出的是金钱或其它的话,我认同嫣确实不是背叛,但嫣付出的却是梁的核心利益,这就令人不能相信嫣不是有意而为之了。这就象是美国误炸大使馆,解释为使用了过期的地图一样,借口而已。

[ 本帖最后由 lybabc000 于 2011-4-6 22:1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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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蝴蝶王 金币 +14 您的回复很认真,抽奖去吧! 2011-4-7 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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