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6-9 21:35 只看TA 6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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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矩就是规矩,定了规矩不是针对一个人的。你的ID被删了才感觉到规矩不合理过来投诉,如果没被删你混的好好的你也不会关心新手试贴区的版规是否合理。ORANGC 这个号我知道,在自拍区发过不少好帖,自拍区允许你试图床的。要发试图床帖子先给我打个招呼即可。你是老手了跑新手试贴区干嘛? 再不济外面也有好多的转贴器比如:http://qq.ip138.com/zt.htm 也可以预览你的图床是否有效的。不要把自己受到的待遇归咎于规则的不合理,早干嘛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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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6-9 21:42 只看TA 6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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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霸王鹰,看来这个ID是没有希望了? 就算是保不住了,我还是那个观点 1. 这个规矩太残酷了! 应该给不小心犯错的人以机会。 2.如此残酷的规定,却没有以最醒目的方式注明,这是不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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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846153 发表于 2009-6-9 21:48 只看TA 6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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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比较狠这个规矩,不过我觉得既然O兄的号是要不回来了,但是他提出的建议还是很不错的,这么一条有杀伤力的规矩,确实应该标得清楚明了,红字,大字都可以,希望斑竹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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