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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处理] 我的这篇原创文章奖励的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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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carbonfiber 于 2009-6-17 17:44 发表

加了分应该是丫头看到他投诉, 才加上去的, 就是加了65分他还觉得不够.
具体我已经回帖说清楚了,您又来YY了,难道还想第二次犯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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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7楼 的帖子

这个是这个文章的发表日期:
男用自慰器的使用感受和推荐(强)
日期:2009-06-03 13:52:33 评论:0

内容确实一样,但是日期在作者发表之后,所以才给的评分!

这个是连接地址:http://www.2rjk.com/html/nxj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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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carbonfiber 于 2009-6-17 17:37 发表

版主帖子看得多, 觉得内容是以前看过的, 或发错区的, 可以直接删除而不扣分, 这不等于失职
版主也没有义务去帮你把帖子移动到其他地区. 如果LZ说你写几千字都没有备份的话, 这真的有点不可信.
当时你们区版规本身有问题,现在调整了,所以请别继续解释掩饰错误了,慈善家版主根本不合格,就是个外行。
另外我当时的文章的确没备份完整,所以是PM的管理员要回来的,自己去问问看是不是,而且我的第1篇投诉贴里很清楚都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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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arbonfiber 于 2009-6-17 17:37 发表

版主帖子看得多, 觉得内容是以前看过的, 或发错区的, 可以直接删除而不扣分, 这不等于失职
版主也没有义务去帮你把帖子移动到其他地区. 如果LZ说你写几千字都没有备份的话, 这真的有点不可信.
当时你们区版规本身有问题,现在调整了,所以请别继续解释掩饰错误了,慈善家版主根本不合格,就是个外行。
另外我当时的文章的确没备份完整,所以是PM的管理员要回来的,自己去问问看是不是,而且我的第1篇投诉贴里很清楚都有记录。如果是复制来的,我脑子有病啊,PM管理员要备份,您别再继续YY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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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无心色欲 于 2009-6-17 17:49 发表
回复 27楼 的帖子
这个是这个文章的发表日期:
男用自慰器的使用感受和推荐(强)
日期:2009-06-03 13:52:33 评论:0

内容确实一样,但是日期在作者发表之后,所以才给的评分!

这个是连接地址:http://www.2rjk.com/html/nxjk/
目前本论坛回收站里,还有我5月28日的这两篇被删的文章的,这才是最早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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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leedy 于 2009-6-17 17:49 发表


具体我已经回帖说清楚了,您又来YY了,难道还想第二次犯错吗?
你别给我来什么YY的, 放尊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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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确实不是抄袭,所以评分没有错误!

但是给予的评分已经不低,希望楼主理解,每个版块有每个版块的评分标准。

附件

1.jpg (28.64 KB)

2009-6-17 17:56

1.jpg

12.jpg (39.12 KB)

2009-6-17 17:56

1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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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arbonfiber 于 2009-6-17 17:55 发表

你别给我来什么YY的, 放尊重点
那您尊重我了吗,5月28日是我的文章最早的发出时间,"慈善家"版主当时根本不可能看到其他类似的文章的,根据当时不合理的版规,他给删除了,本身就是错误。您当时在干吗呢,有了解实情经过吗,根本就是断章去义的来这胡扯,想搞死我这个ID,还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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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eedy 于 2009-6-17 17:42 发表


那个链接我也无法打开,不过这篇文章我是5月28日ID刚激活时候发在"使用交流区"的,晚上就被"慈善家"删除了,期间有过浏览记录和几个回帖,后来我投诉拿回了这篇文章,在之后的两天发在"性产品推荐区"又被删除过一 ...
嗯, 我们找到的伪帖你就说打不开, 很方便的回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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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arbonfiber 于 2009-6-17 18:02 发表

嗯, 我们找到的伪帖你就说打不开, 很方便的回答啊.
去看37楼去,还有请不要把"慈善家"版主删帖失职导致本人原创文被复制出去的过失,来给我身上套。
您继续这样,我也坚定了投诉慈善家的决心,因为他的操作导致我现在更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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